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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08-26 10:49 建設工程教育網(wǎng) 【大 中 小】【打印】【我要糾錯】
【提問】原來投標的時候,有些材料是按照暫估價進行投標的論道理,結算的時候應該按照市場價進行補充價差,并且記取稅金,合并入總結算價。但是合同中 注明了一條: 除了主材(即水泥、鋼材、砌塊磚、和商品砼)之外,其他材料不予調整。請問這里的其他材料是否包含暫估材料價格?假若包含,那么結算的時候除了提到的4個主材外,是否其他一切材料均按照原投標的價格,以及投標時候的暫估材料價格結算?
【答案】學員liytu,您好!您的問題答復如下:
1、暫估價材料沒有認價手續(xù),承包方是不應該購買材料,不買材料怎么施工,所以一定會有認價程序;
2、4種材料為可調價材料,條款沒錯,就照此執(zhí)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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