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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-11-06 09:43 建設工程教育網整理 【大 中 小】【打印】【我要糾錯】
【學員問題】:合同爭議的訴訟
【解答】:訴訟是指合同當事人依法將合同爭議提交人民法院受理,由人民法院依司法程序通過調查、作出判決、采取強制措施等來處理爭議的法律制度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合同當事人可以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爭議:(1)合同爭議的當事人不愿和解、調解的;(2)經過和解、調解未能解決合同爭議的;(3)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(xié)議或者仲裁協(xié)議無效的;(4)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(zhí)行的。 合同當事人雙方可以在簽訂合同時約定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爭議,并依法選擇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,但不得違反《民事訴訟法》關于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(guī)定。對于一般的合同爭議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。建設工程合同的糾紛一般都適用不動產所在地的專屬管轄,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。
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,供參考,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、指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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